取保候审这一行为与案底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的具体内涵为,在相关涉案人员支付保证金或者找到保证人的情况下,他们将能够在等候法院裁决之前于外部环境中自由活动;
然而,该行为同时亦需要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必要的调查程序。而所谓的案底则往往形成于法院对案件做出定罪裁决之后。因此,若最终经由法院判定无罪释放,那么就不会留下任何形式的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就不要坐牢吗
1、在法律范畴内,取保候审仅是众多强制性措施中的一种,而坐牢或徒刑则是刑罚体系中明确规定的具体惩罚方式。因此,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与将来是否需要入狱服刑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关联性的影响因素。
2、就本质而言,取保候审并非刑罚处罚的一部分,它仅仅是一项强制性措施,这并不意味着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当事人就必然无法被判处实际刑期,或者无需承担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责任。
3、在司法实践中,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关键在于,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究竟是有罪还是无罪,以及该罪行的严重程度如何,是否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等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具有严格限制,通常情况下,只有情节较为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因此,虽然在取保候审期间入狱服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仍然存在着这种可能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请您注意,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案底记载之含义。所谓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涉案人员在此期间可得以恢复自由并等待司法审判,然而其仍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范,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工作。而案底记录,则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有罪判决后所记录在案的资料。假若最终法院判定该案件为无罪判决,那么便无需对此事予以案底记录。故此,取保候审与案底记录两者之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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