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退保险费如何做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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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保险诉讼案件中,原告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并立案。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答辩要求。被告须在十五日内书面答辩。随后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法院可调解或判决。最终,根据判决结果,进行退回保费的财务处理。
打官司退保险费如何做

一、打官司退保险费如何做

1.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正式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应的证据副本;

2.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所提交的完整诉讼资料之后,应当对其进行细致全面的审查;

3.经过慎重考虑后,人民法院有权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且必须在做出此决定后予以正式立案

4.自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那一刻算起,五天之内,应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到被告手中,同时也需要告知被告,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形式的答辩;

5.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必须作出书面形式的答辩;

6.接下来,便是进入到正式的法庭审理阶段;

7.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调解工作,或者直接做出最终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打官司有效期是几年

关于法律诉讼程序中的诉讼期限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普通诉讼案件的诉讼期通常设定为三年;然而也存在着四类特殊的请求权,它们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第一,请求停止侵权行为、排除不当妨害或消除潜在危险的情况;

其次,针对不动产及已完成登记手续之动产的权利持有者,其要求收回财产的诉求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再者,当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与义务亲情相关问题时,同样不会因时间流逝而丧失胜诉权益;

最后,除前述主题外,根据法定规定,其他所有诉求均需遵守诉讼时效规范。在此,希望大家能够了解并尊重我国的法律制度,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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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如何做好法官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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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险打官司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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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打官司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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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浏览 2024-07-16
法官的举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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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浏览 2024-05-06
法官举证质证怎么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官如何组织举证质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一、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中,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3、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4、原告或者被告对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 5、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法庭调查中质证的顺序作了调整。 第五十一条规定 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如果在开庭前法官并未给你们明确限定举证期限,你的证据就没有过举证期限。而且这个举证期限只是在理论上这么规定,现实中是不可行的,有时候对于一些明明是过了举证期限的证据,法官依然会组织质证并予以采纳,因为有些证据如果不采用,事实根本无法查清。法官绝对不会仅仅是因为过了举证期限而对一些决定事实关键的证据不进行质证或不予接受的。这个你大可放心。此外,你既然是当庭出示的,对方肯定已经进行了质证了,因为他所说的过了举证期限的话就是他质证意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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