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怎么鉴定物品损失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盗窃案中,公安部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财物损失,考虑原价、市价及失窃后价值,形成鉴定意见作为定罪量刑依据。依《刑法》规定,盗窃金额大小决定刑罚,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并可能罚款或没收财产。鉴定工作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盗窃罪怎么鉴定物品损失

一、盗窃罪怎么鉴定物品损失

关于针对盗窃类犯罪案件中所涉及财物损失情况的鉴定工作,国家公安部往往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鉴识机构来承担这项任务。此种情况下,将会根据失窃物品原有的价值、失窃当时市场上的价格水平以及失窃后的实际价值等多个综合因素进行考虑,并根据这些因素得出精确的鉴定意见。而这份鉴定意见将作为计算盗窃金额的依据,从而对于该起盗窃案的定性以及量刑产生直接影响。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文规定,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主要取决于盗窃金额的大校如果盗窃金额较大,那么被告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且还需接受罚款的处罚;若盗窃金额极其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接受罚款的处罚;

然而,如果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被告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还需接受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因此,对于物品损失情况的鉴定工作,对于确定盗窃罪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被告的刑事责任刑罚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怎么积极赔偿

1.在盗窃犯罪中,被告应直接对因盗窃行为所引起的物品毁损作出经济补偿,以对被害者进行补偿;

2.如被告人对被害人财产实施盗窃并导致其实际的物质损失,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收缴或责令退还赔偿金。若经过追缴程序后依然无法完全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该被害人可向人民法院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盗窃案件中,公安部门通常会委派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被盗物品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其评估内容涵盖了原始价格、市场估值以及失窃后该物品所具有的实际价值等多个方面。在此基础上,鉴定机构提出相应的鉴定意见以供司法机关在定罪量刑时作参考。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盗窃行为所涉及的具体数额大小将会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所面临的刑事处罚程度,从最低限度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最高程度的无期徒刑,同时罪犯还将有可能需要承担罚款或者财产没收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对于鉴定过程中所产生的鉴定意见在定罪量刑的决策过程中的重要性举足轻重。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盗窃罪怎么鉴定物品损失
一键咨询
  • 152****31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7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0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5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7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5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1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5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2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5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盗窃罪物品损失怎么处理
在盗窃案件中,具体的补救措施和后续处置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如果盗窃行为触犯了刑法,那么盗窃者就需要依法归还所窃财物给受害者。如果盗窃的物品已经被非法出售、损坏或者丢失,那么受害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经济损失。这样的处理流程既保障了受害者的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怎么鉴定物品损失
盗窃案中,公安部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财物损失,考虑原价、市价及失窃后价值,形成鉴定意见作为定罪量刑依据。依《刑法》规定,盗窃金额大小决定刑罚,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并可能罚款或没收财产。鉴定工作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44浏览 2024-06-01
律师,你好!我的闺蜜偷的东西,没有归还。我就想知道一下,盗窃罪盗窃物品未追回未鉴定会判刑吗?
[律师回复] 根据刑罚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br/>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br/>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br/>(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br/>(2)盗窃金融机构的;<br/>(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br/>(4)累犯;<br/>(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br/>(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br/>(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br/>(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br/>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br/>(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br/>(2)盗窃金融机构的;<br/>(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br/>(4)累犯;<br/>(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br/>(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br/>(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br/>(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br/>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根据《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释第6条第3项第<br/>1、<br/>3、<br/>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br/>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br/>(1)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br/>(2)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br/>(3)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本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br/>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br/>本罪与抢劫罪的转化: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盗窃罪在实施了以上规定的行为侯即可以转化成为抢劫罪,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32浏览
盗窃罪量刑时考虑物品折旧和损失吗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法官在判定盗窃罪行的刑罚时,往往会全面地审视被盗财物的实际价值,这个价值不仅包含物品本身的新旧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潜在损失。因为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折旧肯定会对其所能产生的市场价值产生重大影响,故而在计算犯罪行为涉及金额时需要对此予以仔细斟酌。另外,对于损失部分,若被盗物品无法寻回或给受害人带来了额外的经济负担,那么这些因素同样有可能对最终的量刑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物品损失怎么处理
盗窃案件中,补救措施和后续处置需依据案情与法例。 窃得财物触犯刑法,应依法归还受害者。 若物品已非法出售、损坏或丢失,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经济损失。 这一流程确保了受害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22浏览 2024-08-07
盗窃机动车,损坏物品罪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br/>一、盗窃机动车的如何定罪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盗窃机动车辆的动机、目的各种各样,情况比较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盗窃机动车辆的案件,应当分别以下情形进行处理:<br/>1、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应定盗窃罪:<br/>(<br/>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机动车辆的;<br/>(<br/>2)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br/>(<br/>3)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br/>(<br/>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车辆丢失的。<br/>2、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盗窃罪,但触犯其他罪名,应以其他犯罪论处(<br/>1)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应按其所实施的犯罪定罪,将盗窃机动车辆作为量刑情节,从重处罚;(<br/>2)偶尔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br/>3)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br/>3、下列情形不构成犯罪:(<br/>1)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br/>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br/>二、盗窃损坏公私财物的如何定罪司法实践中,盗窃案件往往又涉及到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此类案件应分别下列不同情况处理:<br/>1、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盗窃行为直接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如毁坏门窗入户盗窃、盗窃险柜中的财物而损坏保险柜等,应当分三种情况处理:(<br/>1)盗窃财物数额达到构成盗窃罪的标准的,构成盗窃罪,但损毁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未触犯其他罪名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br/>2)盗窃财物的数额尚未达到盗窃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br/>3)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同时损毁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属于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理。<br/>2、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掩盖盗窃行为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如故意砸毁所盗窃公私财物、放火烧毁盗窃现场等,也应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br/>1)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br/>2)盗窃财物的数额不大不构成盗窃罪,但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放火罪等其他犯罪的,应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定罪处罚;(<br/>3)盗窃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的,盗窃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相互,因此,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307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盗窃罪怎么鉴定物品损失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52****371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34****550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457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