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上约定的保险理赔时效过了怎么办
在保险理赔时效方面若未能得到妥善处理,您可以尝试与相关的保险公司展开和谐谈判以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或者您也可以选择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以便获得他们的介入及协助。此外,若发现情况严重或上述两种方式皆未取得理想效果,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所述:1.假如作为被保险人或收益人的您,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未能在要求的报案时间内(例如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以内)及时报告给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很可能会以此为由拒绝进行理赔。2.另外,如果您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诉讼时效方面超过了规定期限,例如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通常为5年,而对于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类型保险,其诉讼时效则为2年。一旦超过了这些时效限制,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合同上是标准工时私下签的别的工时是否合法
当雇主考虑修改原有的标准工作时间制度,转而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时,必须先经过全体或部分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和讨论,然后通过与工会及劳动者代表进行深入且平等的商议来达成确定结果。并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制定的特殊工时制的审批程序,将此事上报给劳动部门进行审批核准,并将审批结果对所有劳动者予以明示。若有个别员工对上述工时制变更持有异议,他们有权要求所在企业继续执行与他们签署的劳动合同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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