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需提供以下关键材料以完成此次申请:
1.如涉及受伤人员,请提供他们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及如有必要的居住证明;
2.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
3.提供相关门诊病历原件与复件;
4.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
5.提供医疗费用的发票,以及后续医疗费用证明,若存在残疾辅助器费用,请同时提供该部分发票;
6.关于因疾病休息与误工期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是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以及可能被扣除的工资支付证明;
7.若必须配备护工护理,需提供相关证明以及对应的护理费用发票或收据;
8.提供交通费用与住宿费用的发票;
9.若需要补充营养,请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
10.如是以鉴定结果作为证据,请提供司法鉴定书并附上鉴定发票;
11.对于非劳动力年龄儿童或年长父母,须提供相应的户口簿,并视实际情况递交家族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
12.如有其他依规定需提交的材料,也请一并附上。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什么
1.依照条款规定,请您务必于规定期限内履行报案手续。
2.报案途径包括登门报案、电话(或传真)报案以及委托业务员代为转达报案信息等多种形式供您选择。
3.报案所应涵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发生风险事故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2)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缘由与情况;
(3)被保险人当前的身体状况或相关权益状况;
(4)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如姓名、所勾选的保险种类、保额额度以及投保的起始日期;
(5)提供本人的电话号码和详细的通讯地址以备后续联系之需。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申请保险理赔时,我们需要准备以下各项资料:首先是受伤人员本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其实际居住地址打印出的证书;其次是表明交通事故中双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外,还需提供完整的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完整的住院病历;同时还包括原始的医疗费用票据以及确认该笔费用在出院后是否有后续开支的相关记录,以及残疾辅助器具的购买费用账款;接下来,我们需要提供病假的证明文件、误工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个人收入及纳税证明、工资扣除证明等;对于需要护工护理的情况,我们还需要提供护工护理证明以及相应的费用发票;如果涉及到交通和住宿费用,也需要提供相应的发票;另外,营养补充诊断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后,如果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则需要提供司法鉴定书以及鉴定费用的发票;除此之外,如果受伤人员属于非劳动力年龄段,且有亲属需要照顾,那么还需要提供亲属的户口簿以及兄弟姐妹的户籍证明;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相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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