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拨和出让土地在拆迁时补偿一样吗
在涉及对划拨与出让土地进行拆迁补偿时,存在着以下显著的区分:对于划拨土地而言,其拆迁补偿中所包含的仅有土地之上的建筑物或者自然生长植物的财产价值,此外还有搬迁补助费用及安置补偿费用等方面;
然而相较之下,对于出让土地来讲,其拆迁补偿所涵盖的内容就更加全面,既包括了土地的使用权出让金部分,还包括了土地之上的建筑物或自然生长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相关的搬迁补助费用及安置补偿费用。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划拨和出让的土地区别
1.所涉土地之使用年限存在差异。以划拨方式获取之土地,并无具体的使用期限限制。
至于出让土地,其使用年限则因土地性质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所述,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设定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等。
2.获取土地之途径存在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划拨土地的获取途径主要是通过与政府部门达成协议、参与公开招标或竞拍等方式,向国家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有建设用地的拆迁补偿仅涉及地上建筑物或者植物等财产的实际价值、搬迁费用以及安置补偿等方面;而对于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拆迁时,其补偿范围则更为广泛,不仅涵盖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地上建筑物或者植物等财产的实际价值,同时还包含了搬迁费用以及安置补偿等多个方面。因此,这两种类型的土地在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