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不予立案的规定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所谓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实则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规范,造成了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使他人重伤或死亡,或是给公共或私人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害。若该事故尚未达到诸如上述严重程度,亦或肇事主体并无逃逸此类恶劣情节时,通常不归入交通肇事罪范畴,故原则上不予立案。然而,倘若肇事者存在逃逸行为,抑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例如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那么肇事者便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然而,若肇事者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且没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话,其刑罚或许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总而言之,交通肇事罪不予立案的规定主要源于事故后果未能达到法定的严重程度,或者肇事者并无逃逸等恶劣行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可以判管制吗
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犯罪嫌疑人可以寻求保释。通常情况下,他们可能会面临诸如管教、拘留抑或有期徒刑等刑罚后果。
然而,在成功取得保释后,他们将不再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只要向执法机构提出申请,便有可能得到批准。
然而,在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还需提交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作为保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的刑罚判定。然而,在尚未达到上述严重标准,或者没有诸如逃逸等恶劣情节的情况下,通常不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立案调查。但是,如果存在逃逸或者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例如逃逸导致人员死亡,那么就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那些主动投案自首并且没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人,可以考虑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而言之,交通肇事罪是否立案,主要取决于所造成的后果是否足够严重以及是否存在恶劣的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