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满足了如下任意一种情形,便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具体来说:
2)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带来额外风险;
3)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以及在哺乳期的母亲,采用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增加社会的风险性;
4)若是羁押期限已经结束,而案子依旧没有解决,那么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做法以便继续案件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中人员死亡后,在法院判决已有结果的前提下,是无法申请保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交通事故撞伤人致死怎么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一百三十三条明文规定,如有人违犯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并因而引发严重交通事故,致使他人生命遭受损害,此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惩处;若其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或实施其他更为恶劣之行为,则其刑期可增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因逃离事故现场直接导致受害者死亡,则判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可能性极高。实际量刑期间将会充分权衡诸多要素,诸如事故细节、责任归属、犯罪人员之行为态度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涉及交通意外导致人身伤害的司法程序中,倘若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其他独立附加刑罚,并且不会增加社会安全威胁的话;或者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或者具有特定身份(比如怀孕妇女、正在哺乳婴幼儿的母亲等)的话,可以考虑提出申请获得保释等候审判处理。但是如果法庭已经做出了判决,那么当出现当事人死亡的情形时,将不再有适用保释的可能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