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夫妻一方死亡继子怎么办
如果继子女尚未独立生活的,继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正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再婚夫妻一方去世哪些属于遗产
在此阐述关于逝者之个人财产以及共同财产中一半成分所构成的遗产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任何财产皆属共享,夫妻双方各自拥有其中的一半权益;
至于彼此的婚前财产,便归属于个人独有。若有一方离世,其亲人身亡后余下的财产及其在婚姻关系中所获得的那一半份额,自然需要进行继承处理。办理遗产继承事宜时,首先要审视是否存在遗嘱文件,如确实存在遗嘱,则依据该遗嘱文件内容确定继承人并按此展开继承程序;反之,若无遗嘱,那么便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即以死者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对象,通过综合考虑他们的权益平衡,最终将属于死者所有的个人财产予以平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若继子女尚且未具备独立生活的条件,而继父母亦具备承担抚养责任之经济能力,则继父母仍需履行资助其生活所需的抚育费用。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禁止存在任何形式的虐待或者歧视。至于继父或继母以及由他们抚养并接受其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适用于普通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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