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给员工交社保最低标准
单位给员工交社保最低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交费比例,具体比各地略有不同,一般交费比例最低交费基数是当地社平工资的60%。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8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二、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是怎样的
为公司职员处理社会保险的具体步骤如下所示:首先进行的是向社保机构开设账户的环节。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携带相关开户所需材料前往本地社保中心进行首次开户。通常来说,人们可以直接前往社保局的开户服务窗口实现办理。其次,一旦公司已经注册的参保人数保持稳定且无任何变化,那么在每月15日以后即可前往社保局获取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接着便是前往地方税务局更换税收缴款证书这一重要环节。最后,携带新的税收缴款书前往公司开户银行完成缴费工作。而在具体的缴费过程中,需要凭借税收缴款书才能在公司开户银行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单位给员工交社保最低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交费比例,具体比各地略有不同,一般交费比例最低交费基数是当地社平工资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