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拘留多久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这一违法行为实行的刑事拘留时长通常为15天以内。所谓“酒后驾车”,具体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体内的酒精浓度超过或等于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80毫克的乙醇的状态下进行驾驶活动的情况。对于此类违章行为的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初次酒后驾车者将面临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以及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2.若因酒后驾车而受到过处罚,那么再次酒后驾车者将会被处以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还需缴纳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并且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
3.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那么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被吊销,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且在未来的五年之内都无法再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4.如果醉酒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那么机动车驾驶证同样会被吊销,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且在未来的十年之内都无法再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能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5.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构成了犯罪行为,那么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而且终生都无法再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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