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姓名权有哪些方式呢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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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侵害姓名权有下列形式: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姓名就是针对他人姓名实施一种积极行为,阻挠他人行使自己的姓名权。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侵害姓名权有哪些方式呢

一、侵害姓名权有哪些方式呢

侵害姓名权有下列形式: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干涉他人姓名就是针对他人姓名实施一种积极行为,阻挠他人行使自己的姓名权。

2.盗用他人姓名。

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3.假冒姓名。

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如使用他人的姓名填写旅店的登记表格,以他人的姓名进行社交活动。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侵害姓名权的式方有什么

侵犯姓名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点:

(1)已发生了对他人确定、应用和修改其名字的意愿实施干预的现象。

具体来说,这种现象又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干扰他人在选择名字这件事上,强迫别人取什么账户名或是不让人取名;

其次还涉及到他人在实际中如何使用其名字的问题——是否被人为限制姓名的使用,是否被迫只使用或不能使用法定的的姓名;

最后,还涉及到了他们想要更改自己姓名的权宜问题——是否有人因干预而无从改变他们自己的名字。

(2)盗用其他人的名字。

未经他人的许可或获得了有效的授权后,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在处理民事事务或采取不利于原本人、对社会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都可以视为属于盗用他人姓名的范畴。

(3)利用他人的身份来冒领串通。

冒用他人的名字、取代他人使用身份证件进行各种活动例如买票乘车、填写酒店入住信息等,这都属于假扮他人姓名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侵害姓名权有下列形式: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干涉他人姓名就是针对他人姓名实施一种积极行为,阻挠他人行使自己的姓名权。

2.盗用他人姓名。

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3.假冒姓名。

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如使用他人的姓名填写旅店的登记表格,以他人的姓名进行社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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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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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表现有哪些,姓名权被侵犯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表现有哪些
(一)姓名权有哪些内容
1、自我命名权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2、姓名使用权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3、改名权改名权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其含义为,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依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
(二)姓名权被侵犯有哪些表现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
A盗用
B的姓名,向
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假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二、姓名权被侵犯怎么办《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侵害姓名权的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侵害姓名权赔偿责任之确定,应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标准作为基本原则,赔偿数额的确定,依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计算方法计算;由于侵害姓名权有时会给加害人带来物质利益,因此,对于有营利性质的侵害行为,可以适当参考侵害肖像权的赔偿方法,参考营利因素确定赔偿数额。如今,盗用、冒用、滥用别人姓名进行非法活动的事情,极其常见。这些行为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所不允许的。如果您遇到这类问题,您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其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弥补自己所受的损失。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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