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需要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后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诉讼离婚的原告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如何提出
关于如何陈述离婚之诉,以下将作出详细的说明及指导:
1.充分做好起诉阶段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撰写诉状以及收集相关证据。
2.在明确并确定管辖法院方面需严谨细致。
离婚诉讼的普遍适用原则是“被告所在地”(即被告人的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一般性的地域管辖权,也就是说应当向相应“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3.所有所需证件齐全之后,便可以前去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申请进行立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中需要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后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诉讼离婚的原告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
如果涉及争夺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