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小孩出生三个月后,他/她的父母若选择离婚,那么小孩通常会被裁定给母亲抚养。
然而,如果母亲具备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小孩仍然可以跟随父亲生活:
(1)母亲长期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或者其他足以威胁到孩子健康的病情,导致子女无法与母亲共同生活在一起;
(2)虽然母亲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但是却未尽到相应的抚养责任,相比之下,父亲有更强的抚养意愿且无任何危害孩子成长的行为,这样的情况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除上述两点之外,还有其他特殊的情况需要考虑,例如母亲的经济实力和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显然不利,或者存在母亲的品德不良,从而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育,又或者由于违法犯罪等原因,母亲被判处刑罚,难以再照顾孩子等情况。
在此我们希望提醒大家,无论遇到何种困难和挑战,请务必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尽量创造对他们有利的生活环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孩子尚未满周岁时男方发生了不忠行为,女方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解除婚姻关系,或可考虑采用双方协商离婚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于孕期、分娩结束后一年之内,或者流产术后半年以内的女方,其配偶无权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定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并据此批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话,则不受以上条款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新生儿度过其人生中的首个完整的三个月以后,若不幸遭遇父母离异之痛,那么我们通常会将这个孩子判归母亲来抚养。然而,倘若母亲在这段时间内身患严重疾病,或因无法承担抚养责任,或者经济状况过于贫乏,抑或是母亲的道德品质存在严重瑕疵而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等情况下,这位父亲便有机会争取到抚养权。在这些棘手的决定过程中,我们应当始终全力以赴地去优先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确保他们能够在一个有助于健康成长与发展的环境中茁壮成长。不论面临怎样的困境和挑战,我们都应当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以期为他们提供更多可能与帮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