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医疗纠纷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需要一定先进行所谓的“医疗事故鉴定”。
若当事人对于所应承当的赔偿项目以及相应的赔偿金额能够达成共识的话,那么是完全可以避开进行此类鉴定工作的环节直接进行诉讼;
然而,倘若关于上述问题存在任何分歧与争议,那么便可依据法律规定,选聘医学会来负责主持相关的鉴定活动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纠纷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关于医疗纠纷诉讼时限方面,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最佳的诉讼时机仅有短短三年时间。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无论是涉及到医疗事故侵权纠纷还是医疗合同纠纷等多种情况,均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确立的诉讼时效原则进行处理。
根据该法典及其附属法律的具体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仅仅为三个年度。
然而,若当前法律中有其他特定的规定,则应遵守相关性更高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过程中,诉讼程序并非必须严格遵循"医疗事故鉴定"这一前置性环节。原告方可以直接启动诉讼程序,若是对于赔偿问题并未提出任何异议,那么就不必再行鉴定。但倘若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或意见不统一的地方,那么法律也会赋予他们委托医学协会进行鉴定的权利,以此来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分歧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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