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侦查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涉案犯罪嫌疑人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向其支付相应额度的保证金,并提交具有约束力的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者干扰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将履行传唤时及时到达法院接受调查的义务。
这一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主要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并不需要通过严密的拘留和逮捕措施来防止其逃跑,而是需要在其行为自由方面施加必要的限制和监管的犯罪嫌疑人们。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度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知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道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检察院不起诉流程要几天
对于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的相关事宜,通常的操作流程规定其必须在一个自然月之内进行完成。具体来说,该流程主要包含了四大步骤:
首先是进行严格的审查阶段,
然后才能进行公正的决策过程,接着便是宣告并送达到每一位当事人手中。然而,若遇到些重大且错综复杂的案件时,经过慎重考虑后,也可适当延期至十五天之久。此外,若被告方如实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愿意接受相应惩罚,同时满足使用快速审判程序的条件者,那么仅需十日便能得到结果;当然,若被告可能会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话,经过再三权衡,其判决日期也可适当延长至十五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决定;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在一年以上的,可以延长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七十三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其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取保候审乃是公安机关为了有效管控那些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预防他们逃脱司法审判所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具体流程包括要求嫌疑人为其担保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签署书面保证书。在此期间内,被调查者得以保留一定的行动自由权,然而却需遵循传唤和出庭的规定,以保证整个司法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