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双倍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若雇主未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合法地解除或终止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向受损害方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如果劳动者在整个劳动过程中并未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所规定的情况,那么无论是雇主以什么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将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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