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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可以分割继子的财产吗
不可以。
离婚后,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消灭,所以离婚后的继父母对继子女的财产不享有继承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离婚可以分股权吗
在离婚案件中,若判定股权归为夫妻共有财产,则可以依法进行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将持有的股份出售出让,随后将由此获得的经济利益按比例进行分配;或者是通过征求其他股东的许可,将业已存在的股份中的一半份额转让给配偶方;亦或是持续维持原状,令某一方保留股权,同时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的确如此。在离婚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往往会随之消解,因此,在离婚之后,继父母对于继子女的资产并无任何继承权利可言。关于遗产的分配归属问题,应遵循以下法定传承次序:首先是配偶、其次为子女、再者为父母;接着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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