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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中给予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继承人部分死亡怎么办
若遗嘱继承人当中有任何一位在遗嘱人离世之前便已身故,鉴于此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份遗留财产中与逝者生前权益直接关联的那一部分需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继承分配。除此之外,若遗嘱继承人自愿做出放弃继承权或资格丧失的决定,以及遗嘱中有部分内容被判定为无效,如此所涉的遗产亦应遵循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处理。要考虑到遗产分割的合理性应有利于生产及日常生活所需,且不应对遗产本身的使用价值产生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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