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过户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对于已经进行赠与过户的房屋,原则上是无法再行收回的。
然而,如若受赠方在遵循法定原则方面出现了过失行为,那么,赠予方可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文,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具体而言,当受赠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赠予人均可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力:
1.严重侵犯赠予人或赠予人直系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予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能尽责履行;
3.未恪守已签订的赠与合同所约定之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赠予人的撤销权通常应在其得知撤销事项或理解到撤销理由后一年以内即刻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过户的房子能收回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经过赠与方式完成过户程序的房产是无法再予以收回的。
然而,若赠与合同中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且受赠方未能按约履行相关义务或出现了过错行为,则赠与人有权收回房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新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当受赠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赠与人便可依法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尽到应有的责任;
(三)违反赠与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晓或理应知晓撤销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必须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