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可以撤销赠与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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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大多数情况下,赠与人一旦将财产权转移给他人,原则上即失去对该物的所有权。尤其在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如救济灾民、帮扶贫困者,或经过公正机构确认和公证的赠与行为,通常被视为不可撤销。然而,若受赠人未满足赠与前提条件或未履行赠与人设定的职责,赠与人有权索回财物。
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可以撤销赠与吗

一、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可以撤销赠与吗

在大部分情况下,当赠与人将其自有财产权给予他人后,便原则性地失去了对此物的所有权,尤其是当赠与行为具备救济灾民、帮扶贫困者等诸多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已经经过公正机构的确认和公证之后,这种赠与之举被更加强调为不可撤销的协议。

然而,如果受赠人未能满足赠与人设立赠与的前提条件,亦或是未能积极履行赠与人设定的特定职责,那么赠与人就有权利索回其所赠与出去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赠与第三者的钱,配偶可以要回吗?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男子给予情人间的金钱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在此情境之下,作为合法配偶的女性就可请求归还这些财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到婚姻关系中的共有财产时,夫妻之间应当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力。

任何一方都没有擅自决定将共同财产赠予人的权利,且此种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也必须由相应的配偶来承担。

换言之,若配偶未经协商而擅自作出決定,使得金钱流向其他人手中,那么另一方可依法主张撤销这部分赠送的权利。

但若夫君赠送给情人间的财物是他个人所有的物产,那么妻子便无法要求返还该笔款项。

因为在婚姻關系中,财产的使用权和处理权完全属于个人,作为配偶的女性并無权過多地干预或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般而言,当捐赠者把财产的所有权赋予他人之后,其便在法律层面丧失了对此物品的所有权。特别是在涉及到公共利益等特殊场合,例如救援灾区民众或者救助贫病交加的人们的慈善活动中,又或是经由公信力卓越的机构确认并进行过公证的赠与行为,都普遍被认定为具有无法撤销的效力。但是,如果接受馈赠者未能满足赠与的先决条件,或者没有按照捐赠者所设定的责任去履行义务,那么捐赠者就有权利收回所赠送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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