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应当预先支付并清偿尚未归还给银行的贷款款项,从而消除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所登记的他项权利事项,如此便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他们在处理婚姻相关事宜时,一并解决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
2.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贷款的偿还责任可以由双方共同承担或者由其中一方单独承担,直至所有贷款全部还清并且抵押登记被注销为止。在此之后,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房屋的最终归属问题。
3.按揭房产与普通房产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对于按揭房产的分割流程也相对较为繁琐,极易引发各种纷争和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按揭房屋怎么分割
当面临离婚抉择之时,抵押中的房产往往需要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分配。
然而,若双方在这方面难以达成共识,那么针对个体的抵押贷款,其个人还款部分通常被视为不可分割的资产;
而对于共同承担的房贷部分,则有资格提交至法院寻求判决。
此种情况下,法院有权将该不动产判定给已做登记的一方所有,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则作为该方应当承担的个人债务。
与此同时,获胜的一方还有义务给予登记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