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建房合同合法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我们看到,每名农村居民家庭只允许持有一块住宅用地,并且严格禁止此类住宅用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然而,所谓的“合作建房协议”,实质上却是在非法地转让住宅用地。
根据该法律法规,农村居民家庭仅能持有一块住宅用地,且其所持有的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出省级行政区、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所设定的标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作建房合同有效吗
任何合作建房协议的效力问题都需要依据特定的情况来进行判断,但这个协议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或部分条件才会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首先,合同的签订方需具备必要且适当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条款中所包含的内容须表达出这份协议的参与者真实意愿;
最后,协议内容不得触犯包括我国在内的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而且,协议也不能与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相悖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有关规定,农村村民家庭只能持有一处住宅用地,且禁止该类土地进入市场进行产权转移交易。因此,所谓的“合作建房”协议实际上是对住宅用地的违法转让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住宅用地的面积应当严格遵循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政府制定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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