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有没有强制性

最新修订 | 2024-09-1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行政裁决书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为其涉及的争议本质上是民事性质。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书有异议,他们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与此不同,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和调解书,一旦生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在处理相关争议时,当事人需要明确行政裁决书的法律效力,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行政裁决有没有强制性

一、行政裁决有没有强制性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明确,行政裁决书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这是因为此类裁决所涉及到的争议本质上仍然属于民事范畴。若当事人对于裁决结果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就此提起民事诉讼程序。相对而言,由法院作出并生效的判决书和调解书则拥有强制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二、行政裁决有哪些种类?

在此,我们将探讨三种典型类型的行政纠纷:

权利冲突,法律明确规定,当行政机构对任何违法行为进行处置时,同时有责任对因违法行为导致他人受损害的情形,实施法定赔偿裁决的必要性;

损失弥补,损失弥补处理方式的核心是针对财产侵犯行为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通过公正合理地恢复遭受损毁的财物来实现;

财产权争夺纠纷,财产权争夺纠纷发生在双方当事人就某个具体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存在分歧之时,此时,双方当事人均可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认定和裁决。

行政处罚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9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裁决有没有强制性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2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8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2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3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0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盐城178****272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133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895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裁决有没有强制性
在司法实践中,行政裁决书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为其涉及的争议本质上是民事性质。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书有异议,他们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与此不同,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和调解书,一旦生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在处理相关争议时,当事人需要明确行政裁决书的法律效力,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裁决有没有强制性
在司法实践中,行政裁决书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为其涉及的争议本质上是民事性质。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书有异议,他们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与此不同,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和调解书,一旦生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在处理相关争议时,当事人需要明确行政裁决书的法律效力,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仲裁的裁决有强制性吗?
仲裁的裁决有强制性,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仲裁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具有强制执行力度的,如果相关的人员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内容,是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表哥最近正在处理仲裁呢,是因为他自己工作的时候老板总是克扣他的工资,他就觉得太接受不了,就给仲裁了,一般情况下对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仲裁裁决的吗?
[律师回复] 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裁决的结果在解决案件当事人纠纷的同时,损害了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利益。鉴于社会公共利益内涵的复杂性和外延的广阔性,在一个具体的民事案件中,对社会公共利益作出判断,难度是很大的。但有一点可以明确,一般而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存在公共利益的违反问题。因为这样的行为损害的已经不仅是案件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核心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一条规定,该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可见,《招标投标法》侧重规范的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活动,具有明显的公法性和强制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遵循的正是《招标投标法》效力性强制性规范的法律属性。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均应严格依照该法的强制性规定裁处案件,否则就极有可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1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性吗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裁决生效后,若一方未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但需注意,法院操作的范围仅限于被执行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内。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行政强制性扣押的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强制法扣押是什么意思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其他任何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这条规定明确了查封、扣押的实施主体。 在我国,查封、扣押的称谓比较混乱。目前,法律、法规中对查封的称谓大致有查封、封存、保存、暂时保存、加封留存、暂时加封、封存处理等,对扣押的称谓大致有扣押、强制扣押、暂扣、暂时扣押、扣留、暂时扣留和对船舶的临时滞留等。查封一般针对场所、不宜移动的或不需要移动其所在场所的物品,扣押则一般适用于可以移动且有必要从行政相对人处转移的财产或物品。 查封、扣押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利,必须谨慎实施。这种谨慎应首要体现在对实施主体的严格限制。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只有获得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才有权在授权范围内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而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能随意授权或者说不能授权。目前,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土地、海关、国家安全、行政监察、审计、税收、公安、证券、专利、食品药品卫生、植物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定有关行政主体有权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这条规定明确了查封、扣押的对象和范围。 查封对象特定原则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查封、扣押仅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所谓“涉案”,是指与处理的案件有关,即与正在查处的违法行为有直接的联系。 具体而言,查封、扣押的对象主要有以下4类: (1)作为违法结果的物品。例如,企业生产的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产品。 (2)作为违法行为工具的物品。例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的工具和设备。 (3)证明违法行为存在的物品。例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将查封、扣押的对象界定为“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4)违法行为场所。即违法生产、经营的场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复议具有强制性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复议具有强制性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最近我和另外一家公司在合同上有纠纷,但是数额还没有达到上法庭的程度,所以我们就申请了仲裁,现在仲裁结果都出来好久了,对方还没有执行,请问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流程是?
[律师回复]   
1、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即仲裁裁决生效后,若一方当事人不予履行裁决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须知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一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二是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仲裁裁决执行的申请。
仲裁裁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二、仲裁裁决书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和有关材料。包括:
  
1、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双方送达回证复印件;
  
5、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三、仲裁裁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在什么期限内提出?
  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裁决有没有强制性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