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报废的年限
汽车报废年限新规规定: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针对其他类型的车辆,2017年汽车报废年限新规规定: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旅游、公路客运车辆报废年限为15年;微型载货汽车报废年限为12年。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就会要求强制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
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二、汽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机动车达到使用寿命的标准:
根据本规定的第五条规定,当机动车使用寿命达到该期限时,应进行报废处理。
遭受修理与调整后,仍然无法符合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中所针对在用车辆相关要求的,同样需要面临强制报废的可能。
再者,无论经过怎样的修理和整改,其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或噪音如果仍达不到我国对于在用车有关的环保要求,此地段以及时间也将纳入到强制报废的范围之内。
另外补充一点:
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结束之后,连续三个周期未能获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况,也必须接受强制性的报废处理。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