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三次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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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9条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多次行骗,视为情节严重,或加重处罚。对于“招摇撞骗三次”,若无其他情节,通常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招摇撞骗罪三次怎么判

一、招摇撞骗罪三次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明文规定,招摇撞骗罪的基准刑罚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若情节恶劣,则将刑期加重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犯罪嫌疑人屡次进行招摇撞骗活动,可视为其行为具备一定程度的习惯性及社会危害性,有可能被判定为“情节严重”,进而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针对提问中所提及的“招摇撞骗罪三次”的特殊情况,若无其他减轻或加重情节,通常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279条规定,招摇撞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情节恶劣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若多次行骗,视为情节严重,或加重处罚。对于“招摇撞骗三次”,若无其他情节,通常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招摇撞骗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针对招摇撞骗罪已遂的情形,法院通常对犯罪者作出如下量刑判决: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罪犯,一般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惩罚;

如情节严重,则需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戒。

另外,倘若行为人以冒充人民警察为手段进行招摇撞骗,那么其处罚力度将会按照前述标准从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招摇撞骗罪是诈骗吗

并非如此,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皆涉及欺诈之举,然二者实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罪名。招摇撞骗罪,即为获取非法利益,假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实施诈骗行为,从而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性及正常运作。然而,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所得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法,骗取数额较大公共财产私人财产。这两类犯罪的主要差异在于:1.犯罪客体存在差异:招摇撞骗罪所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权威性以及其正常运行;而诈骗罪所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犯罪手段各异:招摇撞骗罪是通过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进行诈骗;而诈骗罪则是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来达到诈骗的目的。3.犯罪目的相异: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则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具体的法律认定,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刑法》第279条规定,招摇撞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情节恶劣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若多次行骗,视为情节严重,或加重处罚。对于“招摇撞骗三次”,若无其他情节,通常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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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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