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在刑事程序中,实施取保候审是由公安部门、检察机关以及法院三大司法机构共同执行的一项制度。它旨在保护那些未经逮捕或在逮捕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防止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为了确保这些人员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司法机关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有任何逃避行为。这种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限制或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
然而,要想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其次,如果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
第三,如果他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那么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程序中,取保候审由公安、检察、法院共同执行,保护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避免逃避调查、起诉、审判。需担保人、保证金及保证书,承诺随时受传唤,不逃避。旨在限制或解除羁押。
二、取保候审的钱何时退还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规,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依法建立的刑事法律制度,其主要内容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通过向特定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发出书面声明或者有效缴纳保证金的方式,确保其能够随时听从传唤且自愿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强制性管理措施。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通常会获得执行权。
待相应的取保候审程序结束以后,被取保候审人员可以在解除该项措施的同时,申请将之前分担的相应款项予以退还。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取保候审结束时,会如数退还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一年了没动静还会不会上法院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其所规定的期限通常为一整年。然而,当一年时限期满之后,相关事宜并未有任何变动或回复,这并不代表着此案便已告一段落。在这一阶段,是否将有关指控正式提交至法院进行审判,关键仍在于事例侦查工作以及审查起诉的具体情形。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构成功搜集到了充足且有力的证据支持,那么该案便会被正式递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环节。而经过细致审查后,如若检察官认定应当对涉案人员予以刑事追究,则他们将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然而,倘若证据尚显不足,或者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以至于无法构成犯罪等特殊情况出现,那么侦查工作亦有可能因此而终止,不再将事例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从而避免了进入法院审判的可能性。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能够积极主动地与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及进展情况。
刑事程序中,取保候审由公安、检察、法院共同执行,保护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避免逃避调查、起诉、审判。需担保人、保证金及保证书,承诺随时受传唤,不逃避。旨在限制或解除羁押。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