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已经结案了吗
取保候审并非代表案件已彻底终结。取保候审,乃一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特指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环节内,对于未经逮捕或是经逮捕之后需要调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为了防止他们规避调查、起诉及审判流程,而责令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且制作保证文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传随到,不对其实施拘禁或者暂时解除对其的拘禁。在此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仍然会持续推进。唯有经过法院的公正审理并做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决,方能视为该案件真正告一段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非案件终结,而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对于未逮捕或需调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为防其规避调查、起诉及审判,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确保随传随到。案件侦查、起诉、审判仍将继续。唯经法院公正审理并裁决,案件方算真正告一段落。
二、取保候审已经回家了下面还有什么程序
在此之后,司法程序会进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法院进行法庭审理这两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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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务必注意,即使申请了取保候审,也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免于牢狱之灾,它仅仅表示您无需立即遭受拘留或逮捕的境遇,具体是否需要入狱,最终仍然取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
如果人民检察院未作出批准逮捕请求,他们应向公共安全部门详细解释其原因;
若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则应同时告知公安机关。
当人民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时,公安机关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
对于那些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已经判了缓刑怎么办
取保候审和缓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必须要明确区分这两者之间的差异性。首先,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以便于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工作顺利进行;其次,缓刑则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它允许罪犯在一段时间内,在特定的监管机构的监督下,接受考察,如果在此期间未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况,那么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在缓刑期间,罪犯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定期向监管机构汇报自己的行踪、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等等。然而,如果罪犯在缓刑期间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他可能会面临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的风险。对于缓刑判决结果存在异议的罪犯,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起上诉。倘若您还有其他关于法律方面的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更全面的解答和帮助。
取保候审非案件终结,而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对于未逮捕或需调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为防其规避调查、起诉及审判,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确保随传随到。案件侦查、起诉、审判仍将继续。唯经法院公正审理并裁决,案件方算真正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