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挪用资金罪不是以占有为目的,而是指公司、企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单位资金挪作私用或借贷给他人。如果金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就会构成犯罪。这与职务侵占不同,挪用资金只是暂时使用资金,并没有长期占有的意图。
挪用资金罪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挪用资金罪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挪用资金犯罪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挪用资金罪,乃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专业人士(即“工作人员”),运用他们在职务职责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擅自挪用本单位之资金转作个人用途或者提供给他人进行借款,若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并且在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涉及的金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进行了非法活动的行为。此种犯罪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职务侵占罪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挪用资金仅是暂时性地使用单位资金,其主观意图并无将资金据为己有的恶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挪用资金罪非以占有为目的,指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单位资金挪作私用或借贷他人。若金额大、超三月未还,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即构成犯罪。此与职务侵占不同,挪用系暂用资金,无长期占有意图。

二、挪用资金罪是有共犯的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挪用资金罪涉及到共同犯罪的概念。

具体来说,倘若某人将资金挪用于他人使用,而得到使用之人与实施挪用行为者共谋谋划、指派或者直接参与策划了这笔款项的获取,那么他们两人都应当被视为挪用资金罪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并按此进行刑事处置。

又若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中,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提供给他人借款,且其金额远远高于一定程度(如:

大于或等于人民币十万元),并且超过了3个月仍未予以返还;

或是虽然未满足上述条件,但是其金额偏大(例如:

在人民币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有人以此将资金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是从事非法活动,那么这些人士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然而,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相当庞大(例如:

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那么被告人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如达到数额特别巨大(例如:

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地步,那就需要面对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后果。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不退还的认定有何规定

关于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不予退回”的定义,其核心则主要依循于相关的法律规范与司法解释。通常意义上讲,所谓的“不予退回”即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实施了挪用资金罪之后,直至事件被揭露、查处为止,依然未能将其挪用的金额予以归还。这类情况既包括嫌疑人或被告人事先主观上并无退还金钱的意愿,亦或是在客观层面缺乏归还经济来源的实际能力。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于案发之前已经积极采取各种补救性措施以挽回损失、偿还所挪用之资金,那么此类情形可能会对他们未来的判决结果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实际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不予退回”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例如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在挪用资金之后的行为举止等等。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将挪用的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进行盈利性质的经营活动,且在案发时未能将所挪用的资金予以归还,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着隐匿、转移资金等逃避归还的行为,同样也会被视为“不予退回”的情形。

挪用资金罪非以占有为目的,指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单位资金挪作私用或借贷他人。若金额大、超三月未还,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即构成犯罪。此与职务侵占不同,挪用系暂用资金,无长期占有意图。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挪用资金罪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8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1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3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7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0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2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6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职务侵占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集资多少够判刑
个人恶意集资的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恶意集资的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就够判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集资涉嫌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3~7年不等有期徒刑,以下内容将详细介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集资多少够判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公款罪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具体情形应具体分析。若公民未经授权,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处分公用资金,用于私人或非法商业目的,即视为挪用公款,达到一定金额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若依法合规使用公共资金,如按特定用途和额度运用,则不构成挪用公款。
31浏览 2024-09-14
犯诈骗罪的罪名是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还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br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br />二、诈骗概念: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br />三、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21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br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br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br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br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br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49浏览
挪用资金罪是否盈利为目的
10w+浏览2024-07-17
集资诈骗罪中如何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等等。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一下集资诈骗罪中如何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资金罪中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确认挪用资金罪中非法占有意图,需综合考量多细节。 伪造账面、销毁凭证掩盖挪用,无还款行为,可初步推断非法占有意图。 携款逃逸、用于违法犯罪致资金无法归还,亦视为明确非法占有表现。
1浏览 2024-07-28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目的,用虚占有为主还是以非法占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br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br />二、诈骗概念: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br />三、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21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br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br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br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br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br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310浏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套取国家资金7000如何处理
应当尽快报警处理,有证据证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套取国家资金7000元可以按照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且针对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检法机关报案,下文将详细介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套取国家资金7000如何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算非法占有目的如何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目的
[律师回复] 非法占有目的是集资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指的是骗取集资参与人的资金后据为己有,主观上没有按照约定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意愿。非法集资犯罪通常都在资金链断裂后案发,而行为人往往又不会主动承认非法占有意图,到底是主观上不想还,还是客观上还不了,这在具体案件当中很难判断。为解决这一问题,《解释》第4条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br/>(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br/>(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br/>(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br/>(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br/>(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br/>(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br/>(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br/>(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具体判断有无非法占有目的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对于确实属于经营不善、市场风险等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集资款不能返还,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因为损失结果特别巨大就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二是要注意“度”的把握。《解释》规定的<br/>第一、二种情形都存在一个度的把握的问题,要求行为人把所有集资款一分不差地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这在现实生活当中很难做到。所以,《解释》<br/>第一、二种情形中分别规定了“明显不成比例”“肆意”等程度副词,目的是为了避免理解上的绝对化。比如,行为人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或生产经营活动,仅将少量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挥霍的,就不能仅以此认定全案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相反,行为人没有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是将后期所集资金用于支付前期本金和高额回报,以新还旧,以后还前,如此循环往复,即便个人没有挥霍,也可以直接推定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3.5k浏览
对于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为目的怎么认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对于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为目的怎么认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怎样解释非法占有目的如何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目的
[律师回复] 非法占有目的是集资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指的是骗取集资参与人的资金后据为己有,主观上没有按照约定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意愿。非法集资犯罪通常都在资金链断裂后案发,而行为人往往又不会主动承认非法占有意图,到底是主观上不想还,还是客观上还不了,这在具体案件当中很难判断。为解决这一问题,《解释》第4条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br/>(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br/>(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br/>(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br/>(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br/>(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br/>(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br/>(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br/>(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具体判断有无非法占有目的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对于确实属于经营不善、市场风险等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集资款不能返还,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因为损失结果特别巨大就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二是要注意“度”的把握。《解释》规定的<br/>第一、二种情形都存在一个度的把握的问题,要求行为人把所有集资款一分不差地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这在现实生活当中很难做到。所以,《解释》<br/>第一、二种情形中分别规定了“明显不成比例”“肆意”等程度副词,目的是为了避免理解上的绝对化。比如,行为人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或生产经营活动,仅将少量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挥霍的,就不能仅以此认定全案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相反,行为人没有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是将后期所集资金用于支付前期本金和高额回报,以新还旧,以后还前,如此循环往复,即便个人没有挥霍,也可以直接推定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399浏览
非法占有为目的套取国家资金28万定罪标准是什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套取国家资金28万元,通常是按照诈骗罪定罪的,诈骗数额在28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人民法院的量刑幅度是3~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且嫌疑人必须返还非法套取的这28万元的国家资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解释非法占有目的如何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目的
[律师回复] 非法占有目的是集资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指的是骗取集资参与人的资金后据为己有,主观上没有按照约定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意愿。非法集资犯罪通常都在资金链断裂后案发,而行为人往往又不会主动承认非法占有意图,到底是主观上不想还,还是客观上还不了,这在具体案件当中很难判断。为解决这一问题,《解释》第4条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br/>(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br/>(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br/>(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br/>(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br/>(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br/>(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br/>(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br/>(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具体判断有无非法占有目的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对于确实属于经营不善、市场风险等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集资款不能返还,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因为损失结果特别巨大就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二是要注意“度”的把握。《解释》规定的<br/>第一、二种情形都存在一个度的把握的问题,要求行为人把所有集资款一分不差地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这在现实生活当中很难做到。所以,《解释》<br/>第一、二种情形中分别规定了“明显不成比例”“肆意”等程度副词,目的是为了避免理解上的绝对化。比如,行为人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或生产经营活动,仅将少量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挥霍的,就不能仅以此认定全案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相反,行为人没有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是将后期所集资金用于支付前期本金和高额回报,以新还旧,以后还前,如此循环往复,即便个人没有挥霍,也可以直接推定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382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挪用资金罪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77****394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35****458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769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