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婚内债务,一方不知情怎么办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问题,尤其是关于一方浑然不知的情况时,关键在于判定这笔债务到底是否属于夫妻共有的范畴。如果该笔债务的支出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支持共同经营事业或是出自夫妻双方的共识与决定,即便其中一方对此毫不知情,仍然应当依法将其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假如有充足的证据表明这笔债务并未用以承担或应付上述责任,同时,不知情的一方也没有参与到共同举债的行为之中,那么这笔债务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中,需要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和权衡,例如借款的具体数额、用途以及夫妻之间的财务状况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婚姻中,债务问题若一方不知情,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识,即便一方不知,也视为共同债务。若无证据显示其用于上述责任且不知情方未参与举债,则可能视为个人债务。司法实践中需全面考量借款数额、用途及夫妻财务状况等因素。
二、夫妻双方婚前对疾病有告知的义务吗
尊贵的夫/妻俩,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在缔结婚姻之前,相互告知对方关于自身健康状况的重要事实。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假如您患有明确的严重疾病,应当秉持诚实的原则,在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给予对方充分的告知。
如果您未能这样做,而另一方也没有得到真实的信息,那么他们有权通过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来要求撤销这份已签署的婚约。
至于提出撤销婚约的权利,必须从知道或者本应该知道存在可撤销事由的那一刻算起,并且必须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夫妻双方婚内债务,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果有一方对于另一方背负的婚内债务毫不知情,那么就必须对这笔债务的性质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如果这笔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它通常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即使其中一方对此并不知情,他/她仍然需要与配偶共同承担还款义务。然而,如果这笔债务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不知情的一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例如,如果一方因为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活动而产生的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应该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在司法实践中,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确保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婚姻中,债务问题若一方不知情,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识,即便一方不知,也视为共同债务。若无证据显示其用于上述责任且不知情方未参与举债,则可能视为个人债务。司法实践中需全面考量借款数额、用途及夫妻财务状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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