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能报捕吗
在取保候审之后,依然存在对嫌疑人提起逮捕申请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标志着案件进程的终结或犯罪嫌疑人行将摆脱被逮捕的风险。倘若在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期间,发现其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出现了重大转变,例如新发现了关键性的犯罪证据等等,那么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逮捕申请。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相对于其他刑事强制措施更为宽松的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现实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后,嫌疑人仍面临逮捕可能。若发现其违法、案情重大变化如新证据等,公安或检察院可申请逮捕。取保候审仅为宽松强制措施,旨在保障诉讼进行,并考虑其社会危害性较小,非终结案件或免逮捕风险标志。
二、取保候审后继续侦查都查什么
公安机关所采取之持续调查措施,乃是在先前侦查阶段的成果之上,进一步细致地搜寻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罪证。
至于人民法院方面,若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经审查后认定主要案情不清、证据匮乏,则可依法退回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之宗旨在于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撑,具体来说,即以原有侦查工作为基础,针对前期侦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或薄弱环节,开展更为深入的侦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判刑几率大吗
取保候审与实际判刑与否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直接关联性。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并不是对整个事件作出最后裁决或处理决定。在实践操作中,是否采用这项措施往往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以及嫌疑人身处社会环境中的潜在危害性等多重因素加以衡量和评估。当所涉事件的证据确凿清晰,犯罪事实明确,并且犯罪行为已经达到应当受到刑法惩罚的严重程度时,即使当事人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仍然有相当大的可能性会面临被判处刑罚的命运。然而,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取保候审也可能暗示着事件的情节相对较为轻微,证据方面存在一定的疑点或者嫌疑人具备某些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特殊情况。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根据取保候审这一单一因素就妄下结论,判断出判刑的概率大小,而是应该全面考虑整起事件的证据、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取保候审后,嫌疑人仍面临逮捕可能。若发现其违法、案情重大变化如新证据等,公安或检察院可申请逮捕。取保候审仅为宽松强制措施,旨在保障诉讼进行,并考虑其社会危害性较小,非终结案件或免逮捕风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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