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可以终止吗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是有可能出现终止情况的。所谓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当出现以下几种状况时,取保候审的执行将会终止:
首先,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查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应再受到刑事责任追溯;
其次,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期满,无法继续进行监督与限制时;
再次,倘若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存在违反相关规定、需要对其采取逮捕等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的行为。通常而言,当案件经过侦查阶段后,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裁决,或者法院判决正式生效之时,取保候审亦将随之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中,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证实无罪无需追责、期限届满、或违反规定需更强制措施,则取保候审终止。通常,侦查后检方不起诉或法院判决生效,亦会导致取保候审结束。
二、取保候审期间能折抵刑期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并不计入刑期。
根据相关法条所明确规定,若某人被依法判定实行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罚时,其在判决实行前所受的强制限制性措施方可视作已被折抵为相应的刑期。
因此我们得知,唯有在被告人被定罪量刑前被置于羁押状态下的,方有可能将此时期抵扣刑期。
而所谓的“羁押”则特指在专门收押拘禁场所的监禁。
然而,取保候审这一过程显然未涉及到对被告人身自由的任何实质性的限制。
故可明确推断出,取保候审期间不能计算并折抵刑期。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取保候审期限有几种情形
关于取保候审期限层面的问题,通常存在以下两种情形。首先是初次取保候审期限上限为十二个月,在这个区间内,司法机关将依据犯罪事件的侦查、检察以及审理进程,合理确认是否解除或者更新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次,若经审查,发现应当免除当事人刑事责任或现有的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圆满结束,应当立即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并且,司法机关在进行解除取保候审操作时,必须及时通知到当事人及其相关单位。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等区域。否则,可能面临保证金被没收或者强制措施更新的风险。
取保候审中,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证实无罪无需追责、期限届满、或违反规定需更强制措施,则取保候审终止。通常,侦查后检方不起诉或法院判决生效,亦会导致取保候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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