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大处理只是一项刑事手续,并不代表案件已经得到彻底解决,而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还需进行法庭审理。所谓“宽大处理”,亦称为“缓刑考验期”,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部门、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没有被采取逮捕措施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阻止他们逃避法律追究、检方起诉以及法院审判,而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士或者缴纳担保金,开具保障书,保证随时听从传唤,并且不会受到拘留或者短暂性解除拘留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续。在这一时期内,相关的司法分支将持续对案子展开调查、审理等环节的工作,假如案件的实体和证据问题将得以查明,并且这些证据能够满足充分性原则,那么司法机关将会依据法律规定,将案件移交至法院接受提问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宽大处理是刑事手续,案件仍需法庭审理。即“缓刑考验期”,对未逮捕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要求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避免拘留。期间司法机关继续调查审理,若证据充分,将依法移送法院审理。
二、取保候审后可以到外省吗
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的被告而言,他们确实可以前往其他省市进行活动,但这必须获得执法机构的许可。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其定义是从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等各个环节来看,对于那些已被刑事追诉但尚未受刑事羁押的人员,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理程序,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须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确保这些人员能够随时听候传唤。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所有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有义务遵守以下原则:未经执法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因此,我们能够明确得知,取保候审可以到外省但是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能实现。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就等开庭吗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必要法律措施,在此期间,事例的调查与起诉等环节依然需遵照法度进行。寻常情况下,被判处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必须直接静待法庭审判的来临。负有司法责任的机构将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形展开后续行动。若案情清晰且证据确凿,司法机关便会将其移交至检察机关展开审查起诉。待检察官完成审阅,如无异议,便会向法院递交公诉请求,而后启动正式的法庭审理进程。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中,如事例链条复杂,尚需补充侦查之时,整个流程或许将会有所延展。在取保候审阶段,被取保人务必遵循相关法规,保证能够随时接受召唤,全力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
宽大处理是刑事手续,案件仍需法庭审理。即“缓刑考验期”,对未逮捕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要求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避免拘留。期间司法机关继续调查审理,若证据充分,将依法移送法院审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