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件,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予以受理和审判。具体来说,信用卡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违反了信用卡管理的相关法规,通过利用信用卡进行欺诈性活动,从而获取了数额较大的财产利益的犯罪行为。若行为人采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已被宣布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等手段,从事诈骗活动,且其所涉及的金额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五万元人民币,或者恶意透支的金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五十万元人民币,那么人民法院将对此类案件予以立案并展开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将受理和审判信用卡诈骗罪案件。该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利用信用卡进行欺诈,获取较大财产利益的行为。若行为人使用伪造、虚假身份、作废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金额在五千至五万元或恶意透支五至五十万元,法院将立案审理。
以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为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1.若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将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2.倘若过失之致人死亡情节轻微者,则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在量刑政策层面,考虑到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而言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故此刑法对过失犯罪施加的惩治力度相对于故意犯罪要轻缓许多。
1.过失犯罪须以实际产生危害后果作为必要条件,而故意犯罪并不统一要求必须发生危害结果。
过失犯罪情形中,被告人对危害结果之发生既非刻意追求,亦非放任不理,而应预见到但未预见,或是已预测而轻信可以避免,主观态度上对发生该危害结果毫无热衷,因此其主观恶性远逊于故意犯罪。
2.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仅在法律明确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时方需依法追究,然而有意犯罪者,无论有无实际产生危害结果,都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此举充分展现出刑法主旨在于惩罚故意犯罪,而对过失犯罪给予宽大处理的基本立法精神。
过失犯罪唯有当行为确实给社会带来危害结果之后,方能构成犯罪。
若未产生严重不良后果,便不存在过失犯罪的问题。
在此针对信用卡诈骗行为做出以下具体规范:
如有以下情形,首先,因信用卡诈骗获得的款项金额较大,所面临的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承担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相关的罚金处罚;
其次,若非法所得金额巨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刑期将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增加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最后,若所诈骗款项高达五十万元以上,被告人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严厉处罚:
(一)恶意地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利用虚假的身份证件资料从银行获得的信用卡;
(二)擅自修改失效的信用卡信息;
(三)冒充他人名义使用信用卡;
(四)恶意透支;
在此特别强调所谓的"恶意透支",即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额度或者规定期限进行透支活动,并且经过银行多次催款仍不肯偿还债务的恶劣行为。
另外,盗窃信用卡并进行使用的,应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定罪处罚。
对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虚假身份证明漏洞获取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或者模仿他人信用卡使用者,在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过程中所涉嫌的违法所得金额在五千元以上不足五万元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应当判定为"数额较大";
以此类推,违法所得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足五十万元的,依此标准应判定为"数额巨大";
而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此时应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据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一款第(三)项描述,所谓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拾获他人遗弃的信用卡并擅自使用;
(二)通过欺骗手段诱迫他人提供信用卡信息并擅自使用;
(三)或者采取偷偷摸摸的方法盗取、购买、勒索他人的信用卡信息并利用相关网络渠道和通讯终端进行使用。
除上述四种情况外,还有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况需要认真对待。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立案金额标准是多少钱一年
按照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信用卡诈骗罪的涉案资金额度在原则上要求必须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方可进行正式立案处理。然而值得我们加以关注的是,针对恶意透支性质的信用卡诈骗事件,其所设定的立案资金界定标准略有差异。具体来说,当恶意透支的金额介于人民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时,应被视为“数额较大”;而当该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并未达到五百万元之际,则应参照更高标准将其视作“数额巨大”;若该金额攀升至人民币五百万元及以上,那么对应的犯罪情形便可归类于“数额特别巨大”范畴了。在实际判断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时,还有许多其他因素需要同时予以考量,例如诈骗手法的复杂程度、持卡人的还款意愿以及其相应的行为表现等等。
根据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将受理和审判信用卡诈骗罪案件。该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利用信用卡进行欺诈,获取较大财产利益的行为。若行为人使用伪造、虚假身份、作废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金额在五千至五万元或恶意透支五至五十万元,法院将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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