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如何解除担保
首先,当保释的期限已经到期;
其次,发现被保释者不应再受到刑事追究。
若要解除保证,必须遵守一系列严格的程序规定。
首先,判断机关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能否满足解除保证的条件。
一旦条件相符,则将会做出解除保释的决定,并向执行机关发出通知。
在接到决定之后,执行机关将立即解除对被保释者的强制措施,同时也会解除保证人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解除保释保证的情形通常包括:被保释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保释期限届满、保释措施不当、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且已开始执行、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法院无罪或免刑判决生效、被判处管制或缓刑且社区矫正开始执行等。 这些情形均可能导致保释的终止。
二、取保候审期间还可以取保吗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制度:
(二)预计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处于孕期或者已经分娩并且在哺乳阶段的女性,实施取保候审也不至于会造成社会风险;
(四)因为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具体取保候审的法律执行工作,应由公安机关进行负责。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限从哪天算
针对取保候审的期限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该期限的计算是从取保候审决定书实际执行的那一天开始的。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必须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一旦决定书正式下达并且开始执行,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便正式开始计算。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法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报告等等。
解除保释保证的情形通常包括:被保释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保释期限届满、保释措施不当、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且已开始执行、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法院无罪或免刑判决生效、被判处管制或缓刑且社区矫正开始执行等。 这些情形均可能导致保释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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