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和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最新修订 |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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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两者的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挪用资金罪和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一、挪用资金罪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挪用资金犯罪贪污犯罪皆属于特殊主体犯下的违法行为

具体来说,挪用资金犯罪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员工,他们在职务活动中,未经许可擅自挪用其所在单位所拥有的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的私人用途,当这类行为导致占用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且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占用金额较大并用于盈利性活动,甚至是非法活动时,便构成了挪用资金犯罪。而贪污犯罪的责任主体则主要是指国家公务人员,以及那些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些国家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侵占、盗窃、诈骗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从而构成贪污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缓刑

挪用资金罪,旨在对公司职员、企业员工及其他同等级人士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所在单位之内部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向外贷款于他人,且所涉金额达到某种特定的限度,时间跨度超过满3个月尚未归还,亦或是虽然未超过3个月,但具体数额足以支持进行商业活动,或者从事违法活动者的行为依法制裁。该罪名主要针对的社会现象是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私自挪用公款进行个人用途或非法交易。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仍未返还,且所涉及金额大于人民币3万元但不超过5万元的,其行径将以拘役罪论处;当涉及金额达到人民币5万元时,则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理,如果罪犯所挪用的资金数额在3万元至5万元之间并由此获得盈利,那么他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即拘役,而如果犯罪金额超过了5万元,将会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随着立法金额的不断增长,其刑期也会随之延长。

此外,针对那些通过挪用资金从事非法活动的罪犯,根据相关司法部门发布的指导文件,如果他们的犯罪金额在1.5万元到2万元之间,他们将会被判拘役,然而,当他们的犯罪权力达到2万元的时候,他们就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6个月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每位犯罪分子每增加犯罪金额3500元,刑期就会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在另一方面,如果罪犯擅自挪用资金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30万元或者其犯罪所得超过了人民币3万元但是未能返还,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他们将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如果每增加挪用资金金额8500元或未返还的部分增长4500元的话,刑期将会随之增加一个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28万判几年

若某人擅自将他人的资金挪用到自己手中,且金额高达280,000元,那么这便构成了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类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然而,在实际量刑过程当中,还需要充分考虑到众多其他方面的因素,例如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已经成功偿还、是否存在自首或者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等等。聚焦到特定事件中,倘若挪用资金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那么其量刑标准将会相应地加重;反之,如果在案发之前已经全额归还了所挪用的资金,那么这无疑会成为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此外,积极主动地承认罪行并接受法律制裁,以及获得受害人的谅解等因素,同样会对量刑结果产生深远的影响。最后,法院将会按照事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最后的宣判,以此确定当事人的具体刑期。

挪用资金罪涉公司、企业员工擅移单位资金为个人或他人用,金额大、超三月未还,或虽短但用于营利、非法活动即构成。贪污罪则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及受托管理国财者,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两者均为特定主体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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