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罪犯的罪名发生变化,相关机关通常会对其实施告知。此项流程的实施,不仅是为了维护所有受控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当罪名有所变动时,这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性质以及可能产生的量刑结果。因此,及时地向罪犯本人传达相关信息,使他们能够有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来为自己进行辩护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显得尤为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在接受传唤时一般不会再次遭受拘留的待遇,然而具体的情况仍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在此过程中若该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法定义务,以至于必须对其实施逮捕加以惩罚的话,那么检察院则有权先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留的处罚。
一般而言,法院在传唤被告人出庭审理案件前会提前向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有义务随时响应传唤前来法庭应诉。
所谓“取保候审”,即公安局通过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要求其缴纳保证金并签署保证书,以此确保其服从调查且不会有意逃避或阻扰侦查工作,同时保证人可以随时听从传唤随传随到,这是一种监外监管的强制手段,通常适用于罪行相对轻微,无需实施拘留或逮捕,但是需要对其活动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必要的嫌疑人。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都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其次,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威胁社会安全的罪犯;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在母乳喂养自己孩子的孕妇和哺乳期女性,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产生威胁社会安全的行为者;
最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之前,案件尚未得到处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
此外,公安机关对于那些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行为立即被察觉、亲眼目睹或指证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如果满足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都可先行拘留:
(一)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确凿犯罪证据的人;
(二)因受到被害方或其他在场者的指控而成为犯罪嫌疑人;
(三)在身边或者住所发现有确切犯罪证据的人;
(四)在犯罪后,意图自尽、逃跑或者挥霍无度的人;
(五)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可能的人;
(六)未透露真实姓名、地址,身份证件不明的人;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集体作案重大嫌疑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审限多久
在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制度,其最长期限为12个月。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需要依据事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的实际进展情况,来决定是否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或是对原有强制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中间阶段,并不代表事件已经有了最终的处理结论。因此,被采取该类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未经执行机构的批准而擅自离境或居住地点、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发生改变时,在24小时之内立刻向执行机关报告。否则,将面临被取消取保候审或对强制措施做出相应变更的风险。
审查起诉阶段,若罪犯罪名变更,相关机关将及时告知,旨在保障受控者权益,为司法程序关键。罪名变动影响案件性质与量刑,故迅速通知罪犯,确保其有时间准备辩护,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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