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期之后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执行机构有义务解除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措施。若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无任何违规行为,那么在取保候审期结束时,应将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
然而,倘若案件尚未终结,则可能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例如采取监视居住或逮捕等手段。总而言之,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理方式,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综合考虑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保证人须承担以下两项重要职责:
首先,保证人应担负起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责任。
具体而言,保证人需时刻关注并监督被保证人在未获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严禁擅自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若被保证人确实需要离开其常住地,保证人则必须实时监督并敦促被保证人依法向执行部门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力争获得审批许可;
其次,保证人还需密切关注被保证人在司法机构传唤时,能否按时到场接受调查询问;
对于被保证人在庭审期间不得使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这一事项,也应加大监管力度;
此外,保证人更不能忽视对被保证人串供、销毁或篡改证据等违法可能性的监控。
其次,在确保被保证人可能存在或已经出现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形下,保证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向执行相关监管措施的公安机关汇报。
例如,在维护现有法律规定职责的过程中,保证人若发现被保证人试图逃避责任,或者离开居住地且未获得合法批准就外出办事,又或者发现被保证人有可能正在销毁、修改证据甚至串供,皆应对此情况保持高度警惕,并立即将这些疑似违法行为向上追溯至执行的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一般多少时间撤案
对于获准取保候审之后的事例撤案时限,没有一个绝对的规定或标准,而需依据每一件事例独特的实际情况以及侦查工作的进程状况来进行评估与判断。一般来说,在获准取保候审过程中,若侦查工作机关在开展深入调查后发现事例并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存在、犯罪情节极其微小且不足以认定犯罪成立、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时效期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时,将依法做出撤案决策。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获取批准的取保候审期限最多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侦查机关会继续全力以赴地推进事例的调查工作,并随发现新的证据以及事例情势不断发展变化,可能会调整案子的处理定夺。然而,如果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侦查机关仍然未能充分搜集到能够坐实犯罪嫌疑人有罪之名的必要证据,那么这部份取保候审应予解除,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撤案。总的来看,事例撤案的具体时间主要取决于事例本身的复杂程度及相关证据的收集情况。
取保候审期满时,执行机构须解除取保措施。若无违规,全额退还保证金。案件未结,或需调整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逮捕。处理此类事宜,需综合案情及法律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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