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房产继承手续流程有哪些
首先,必须明确确认已故父母是否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文件。倘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便应遵循遗嘱中的具体安排进行遗产传承;若无遗嘱存续,那么将依据法定继承顺序来解决这一问题。作为遗产继承人,务必仔细整理并备齐相关的证明资料,例如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亲属关系证明文件以及房产所有权凭证等。接下来,所有的遗产继承人可共同前往房产所在地区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事宜。在公证程序顺利完成之后,请携带公证书、房产所有权凭证等相关材料至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期更新为新的房产所有权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父母房产继承的方式
对于拥有财产遗嘱的父母,其遗产继承当依据遗嘱制定,若未留有遗嘱但已具备法定继承资格者,则可按照正常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在继承程序正式启动之后,第一顺位亲属包含配偶、子女、父母将享有优先继承权;
倘若前述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无继承意愿或不具继承资格,则由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以下是可能影响遗产分配的几点重要规定:
1.所有具有同等继承地位的继承人,原则上应获得相同比例的遗产份额。
2.倘若某人因特殊原因而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丧失劳作能力,在分配遗产之时,需酌情予以额外关照。
3.对于为被继承人提供主要赡养帮助,并且与之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有权获取更多份额。
4.如存在具备供养能力的继承人,但却未能履行供养义务,在遗产分配过程中,他们所能获取的财产份额将有所限制甚至完全不予分配。
5.只要各继承人能够达成协议并取得一致意见,即便存在不对等分配情况也仍然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父母房产继承过户费怎么算
关于房产继承过户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如下所示:1. 公证费用:该项费用是根据受益人所得份额的实际金额来确定,一般的比率约占据房产总价的2%左右。2. 房产评估费用:这部分的收费范围通常为房屋价值的0.1%-0.5%之间。3. 产权注册费用:对于住宅类别的房产,此项费用为每一套80元人民币;而针对非住宅类别(如商铺、办公楼等)的房产,每一个物件需要支付550元人民币。4. 印花税:这项税费将按照房产评估后的价值乘以0.05%进行计算。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区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区别。另有一点需要纳入考虑,即若继承人采用法定继承方式取得房产,便无需支付契税;若是通过非法定继承途径获得房产,则必须缴纳契税。在着手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之前,建议你先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以便获取更加精准的费用资讯与办理流程。
首先确认父母是否留遗嘱,有则遵遗嘱分配遗产;无则按法定继承。继承人需备齐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房产凭证。随后,全体继承人共赴房产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公证后,携公证书等材料至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更新房产所有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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