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的抚养费要给到几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儿童抚养费用通常需要支付到子女成年后达到18岁为止。对于年龄在18周岁以下未成人的孩子来说,他们的父母依法负有抚养抚养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如果这些已经超过16周岁但是还没到达18周岁的子女,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足够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这些收入也能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的话,家长们就可以停止向其支付抚养费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怎样变更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我们提供以下两种途径供您选择:
首先,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有权利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对子女抚养关系进行适当的调整。
其次,当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益:
(1)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遭受严重疾病或因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不尽抚养义务或涉及到虐待子女等不良行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者;
(3)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若明确表现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4)如有其他充分的合法原因导致抚养权变更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3个孩子的离婚妈妈怎么判
首先,值得强调的一点在于,离婚问题牵涉到夫妻双方个人意愿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在针对子女抚养权进行裁决之时,法庭通常会以保证子女权益为主导,综合分析多项要素。这些要素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子女的实际年龄及相应的生活需求;2. 子女与其父母任意一方之间的亲情纽带及其紧密程度;3. 父母双方各自的经济实力、教育背景等抚养能力和条件。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过程中,法庭并不会仅仅依据母亲拥有三名子女这一事实便作出特定的判决。请各位注意,以上所述仅为一般的法律原则,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法律,儿童抚养费用一般支付至子女18岁。18岁以下子女,父母有抚养权利和义务。但16至18周岁子女若能独立劳动,收入足够维持当地生活,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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