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用人单位拖欠员工薪酬之情形,若此拖欠行为已被劳工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而仍然未能及时偿还,那么用人单位需按照所拖欠薪资的50%至100%的区间范围内对该名员工进行补偿。同时,对于之前所拖欠的薪资,更应立即足额发放给被拖欠者。面对当前雇主薪资拖欠现象,农民工需
首先与雇主友好协商解决此事,若是协商无果,则可以参考以下法律途径寻求处理:
1、向所在地的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提交投诉信;
2、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争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特别提醒,提出仲裁申请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端仲裁委员会充分表达自身诉求;
3、通过司法程序办理。具体而言,此过程又可以分为三个环节:
第一,就劳动纠纷事项,经过劳动仲裁之后,若有任意一方可对结果不满,均有权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即便是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仲裁结果,但只要仲裁决定书已经生效,若雇主仍未履行,农民工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若属于劳务欠款性质的争议,可用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
本条规定所涉法律罪名的犯罪故意在主观心态方面主要表现为刻意而为之;而从法律职责与义务的角度来看,该罪的实施者通常被视为一般权利主体。在实际情况中,本条规定涉及到的犯罪行为在客观层面不仅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危害过程,而且还导致了严重后果的产生,并且这两个显著的特征之间还需具备刑法学意义上明确的相互关联性。
在此种法律情境下,犯罪客体同时侵害了劳动者的财产权益以及正常运营中的劳动雇佣关系,甚至对国家倡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构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与干扰。对于那些设置试用期的员工而言,在试用考察期内进行的绩效考核与专业鉴定结果,均可视为衡量该员工是否达到了适当的录用条件的重要依据。
具体到经济赔偿方面,根据相关法规条款的要求,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本企业或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周年,便支付给每位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在本企业或公司工作的时间尚不足一年,但是已经超过了半年,那么其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则需要按照一年的标准来支付。如果劳动者在本企业或公司工作的时间尚不足半年,那么其将只能获得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劳动者每月的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属省份或者设立市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上一年份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得低于按照该劳动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并且其支付的年限总额也应当被限制在不多于十二年的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怎么判
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量刑主要是依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所决定的。通常情况下,采取诸如转移财产、逃离藏匿等手段来规避支付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亦或是具有支付能力却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强制要求支付后仍然不予支付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可能被处以罚金;若情节更为严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会被处以罚金。然而,对于“数额较大”这一概念的界定标准,各个地区存在差异。如果在提起公诉之前已经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且依法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可以考虑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未能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都会构成此罪名,还需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支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流程:用人单位拖欠员工薪酬,经责令改正后未偿还,需补偿员工并立即发放拖欠薪资。农民工可先与雇主协商,无果后可采取法律途径:投诉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申请仲裁(60天内书面申请)、通过司法程序(上诉、申请强制执行、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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