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立案还可以撤么
派出所在受理案件之后能否撤销该案件,需结合实际状况加以分析。
通常情况下,若案件具备以下特征之一,则可予以撤案:即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社会危害性不大,尚未达到应认定为犯罪的程度;
经过国家特别赦免命令而得以豁免刑罚处罚者;
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乃论的犯罪,但却未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或撤回告知的情况;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
以及其他法律明文规定免除了刑事责任的诸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派出所立案后的程序,有没有法律规定
派出所立案后的合法流程包括:
1、由公安机关组织进行深入的立案侦查工作,对于现行犯或存在重大嫌疑的人员,处以严格的强制措施;
2、再由检察院严格审核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3、最后则是法院进行庄严公正的审判活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案件立案之后,应对已确立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全面且深入的侦查行动,积极收集、整理与罪犯有关的犯罪证据或罪证材料。
对于现行犯或存在重大嫌疑的人员,可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对其实施先期拘留;
如果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应依法对其进行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三、派出所立案法院怎么判的
公安机关立案仅仅象征着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幕,而法院的最终判决则需根据每宗事例的独特细节及相关证据来进行判断。法院在做出宣布前,始终秉持"依据实体真实,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在事例处理过程中,法院将对控方提交的各类证据进行严格核实,其中包括证人证词、实物证据、书面证言、专业鉴定结论等。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认被告人是否触犯了法律,以及其所涉罪行的严重性。若证据确凿、充足,足以证实被告人有罪,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那么法院将会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同时还会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相应的刑罚。然而,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法院就应该作出无罪判决。总而言之,法院的判决是一个严谨、公正、依法进行的过程。
派出所在受理案件之后能否撤销该案件,需结合实际状况加以分析。通常情况下,若案件具备以下特征之一,则可予以撤案:即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社会危害性不大,尚未达到应认定为犯罪的程度;犯罪行为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经过国家特别赦免命令而得以豁免刑罚处罚者;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乃论的犯罪,但却未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或撤回告知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以及其他法律明文规定免除了刑事责任的诸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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