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

最新修订 |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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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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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处理合同诈骗案时,需要深入了解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财物的情况。具体而言,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行为人是否存在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却通过签订更多合同来骗取财物;行为人在收到款项后是否逃避承担责任;行为人是否非法使用了骗取的财物或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行为人是否通过欺诈手段,实际上并没有履行合同。
合同诈骗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

一、合同诈骗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

合同诈骗罪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对于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情形,必须通过深入的分析和严谨的论证来加以确定。

具体来说,这种情况可以从多个层面进行考量:

首先,需要关注的是,行为人是否在自身缺乏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前提下,采用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手法,引诱受害方不断地与其签订并继续履行更多的合同事项;

其次,在行为人收到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其他担保财产之后,其是否选择逃避,进而使得受害方无法追回这些财物;

再次,行为人是否将受害方的财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肆意挥霍以致无法归还,或者将这些财物投入到高风险的投资领域,从而导致无法收回;

最后,还需考虑行为人在与受害方签订合同时,是否采取了欺骗性的手段,并且在获得财物之后,完全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甚至仅仅象征性地履行了极少的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中的非法占有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若有行事者在具体实践中运用以下欺骗手法,那么可以毫无疑问地判定他们属于具有非法占据意图的人物:(一)通过编造并不存在的单位或者假借他人之名签署合同;

(二)使用伪造、篡改或已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所有权证明作为担保条件;

(三)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采取先履行少量合同义务或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的策略,以此引诱对方当事人接着续签并履行相关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合同诈骗中数额巨大怎么处理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针对合同诈骗行为中的数额特别巨大者的惩戒措施尤为严苛。其中,关于“数额巨大”这一认定标准,通常是由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规定的。一般而言,对涉及金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所有合同诈骗事例,法院会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然而,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形以及其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因素。若被告人能主动积极地退还赃款,获得受害人的谅解,那么在量刑方面或许会得到适当的从轻处理。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一旦被告人的行为被判定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即使他已经进行了赔偿,也仍无法逃避刑事责任的追究,仅仅是在量刑层面可望获得一定程度的有利影响罢了。

在处理合同诈骗案时,需深入分析行为人是否非法占有财物。关键考量包括:无履行能力而诱签更多合同、收款后逃避责任、非法使用财物或高风险投资、及采取欺诈手段未实质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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