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期了怎样撤销
当取保候审的有效期完结之后,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未触犯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他们将自动获得解除此项措施的资格。
而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有义务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发出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以告知其这一情况。
倘若案件仍需进一步调查或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则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且最终经法院判定该案并不构成犯罪或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取保候审将会被依法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判缓刑的几率有多少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取保候审虽然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但其本身与其涉案对象未来能否获判缓刑毫无必然关联。
只要涉案者条件符合,一般情况下便可予以缓期处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缓期处刑是针对那些已经触犯刑法,依据既定司法程序被判定为有罪且应当遭到刑罚惩处的行为人,首先宣布确定其罪行,随后暂时不予执行其已被判处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由谁执行的
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涉及到相关刑罚的被告人和嫌疑人,给予他们一定的人身自由权以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进行称之为取保候审,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保障制度。当受到该种法律约束的人员要求能够得到更加宽松的限制条件以便参与诉讼程序的话,需要经过法定的审查程序,如政治上、法律上,以及财务信誉上等方面,只要满足这些必备条件就可以获得批准。而这个批准的权力则属于司法机关,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请求。一旦获得了批准,那么接下来的执行任务就交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会要求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提供可靠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并且明确告知他们在这段期间内必须遵循的各种规定和限制,比如不能擅自离开已经指定居住的城市或乡村地区;如果个人身份信息、住址、工作地点以及联系方式出现任何变化,都需要在最短时间内通知执行机构,等等。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公安机关将会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如果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其中部分或全部都会被没收,而且还要视具体情况,对违法者要求他们做出深刻反省并提交书面承诺和再次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要求他们遵守监视居住或者被逮捕的制裁决定。
取保候审有效期结束,嫌疑人、被告人未违规将自动解除,公安机关应发通知书。案件若需继续处理则按程序进行。期间遵守规定,经法院判定不构成犯罪或无需追责,取保候审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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