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取保候审谁去签字了
在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选择申请取保候审措施以寻求人身自由的保障,然而,这项权利并不是无条件地赋予他们的,其行使亦需满足特定条件和程序。
通常情况下,执行取保候审的程序需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签字确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面签署是最普遍的方式,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身体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暂时无法亲自签章,那么经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授权同意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申请取保候审,但有条件和程序。取保候审程序通常需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等签字。本人当面签最常见,特殊情况无法签,经授权同意,法定代理人等代签也有效。
二、取保候审开庭能不能回家
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在法院开庭时能否回家,需要依据特定情形进行评估和明确。
取保候审作为与刑事拘留以及逮捕同样重要的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设定一定条件让被告人在外面等候法庭的审判,这并非意味着该案已经圆满结束或者当事人的犯罪嫌疑已经被排除。
因此,对被告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如果涉及到刑事处罚又应如何做出判决等问题,均需由司法机关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以及严谨的审判之后才能作出最终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取保候审开完庭会怎么判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手段,其执行与否及其对审判结果产生的影响受到诸多复杂变量的制约和改变。在通常情况下,法庭需要对所提交的案件材料、相关证据的可靠性以及被告对于犯罪行为的承认程度等多方面信息进行深入评估与权衡。一般而言,如果证据链条完整且确凿无疑,那么被告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有罪。然而,实际判决结果还会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如被告是否存在自首情节、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属于初次犯罪等等。一旦被告被判定为有罪,其可能面临的判决结果将涵盖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要刑罚,同时也可能涉及到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罚。值得强调的是,每一起案件的具体判决结果都应依据其独特的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结论。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申请取保候审,但有条件和程序。取保候审程序通常需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等签字。本人当面签最常见,特殊情况无法签,经授权同意,法定代理人等代签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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