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类型

最新修订 |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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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要是出现了严重的信用卡透支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就是指那种非法占有超过额度或者期限的透支行为,而且经过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还是没有还的。恶意透支的人会受到刑事惩处,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得交罚金,具体的量刑会根据透支的金额、犯罪的情节等因素来裁定。
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类型

一、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类型

在司法实践中,严重的信用卡透支现象极有可能触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信用卡诈骗罪”。

所谓“恶意透支”,系指持有信用卡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法定的提款额度或期限进行信用卡透支业务,并且在发卡行对其进行两次以上的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按照还款承诺偿付欠款的不当之举。

对于实施了恶意透支行为的涉案人员,将要依法受到刑事惩处,其中主要的刑事责任形式包括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相应数额的罚金

具体的量刑标准则会依据透支金额的大小、犯罪情节的轻重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综合考量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恶意透支的含义是什么

在历史长河中,恶意透支这一问题一直受到谴责和反思。

所谓恶意透支,即是持有人以非法占有的目而,超出有关法规所规定的限额或期限继续进行信用贷款,且经过发卡机构的多次催促后仍未如期支付。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现象,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重要因素:

第一,非法占地为意图;

第二,限额或期限的超越;

第三,发卡机构的两次有效催促之后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得到偿还。

关于恶意透支信用卡,有一些相关法律规定。

例如,如果信用卡透支金额在五万元(不含)以上至五十万元以内的情况下,就被视为刑法中的“恶意透支信用卡巨大”,将会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面临刑罚,包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能性,以及被罚款二万元以上直至二十万元以下不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恶意透支的数额包括哪些

关于恶意透支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评判标准是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尚未归还给发卡银行的实际透支本金数额,并不包含利息、复利、滞纳金以及手续费等由发卡银行收取的相关费用。然而,若在收回透支款项本金之后,对于未能收回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则应被认定为违法收益。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恶意透支行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直至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之前,已经全额归还了所有透支款项及其利息,那么可以依法减轻其刑罚,情节较轻者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于处罚的宽大处理。对于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事例,如果在提起公诉前能够全额归还或存在其他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可以考虑不予起诉;而在一审判决前能全额归还的,则可免于刑事处罚

司法实践中,严重信用卡透支可能犯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指非法占有超额度或期限透支,经两次催收超三月未还。恶意透支者将受刑事惩处,有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罚金,量刑依透支金额、犯罪情节等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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