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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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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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自送达至对方当事人时即具有法律效力,譬如因过错导致的解雇以及劳动者依据有关法规自主提出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然而,对于非由失误造成的解雇情形,即便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经开始生效,也需待法定通知期期满后方能正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条件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具备的法律生效要件有哪些

解约劳动合约告知书从其抵达相对方当事人的那一刻起即正式生效。例如,因过失而进行的劳动合约解约以及劳动者依据相关法规所进行的单方面合约解除皆属此类情况。然而,在有些情形下,即使告知书已经生效,我们仍需事先通知对方关于解约劳动合约的事宜,例如非过失性的劳动合约解除等。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告知书已经开始生效,也应当等待相应法律规定期限届满后,方能正式解除与对方的劳动合约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什么时候给

1.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而言,员工在辞去职务之际,工资、押金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款项都需要一并进行结算。这个过程中,企业不可以任何形式随意对这些款项予以扣留或减少。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当劳动关系双方经过合法途径解除了或终止了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时,雇主有义务在此刻就将所有的劳动者工资全部结清,不得拖延。遵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约之时或终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得更为具体:在员工正式离开公司,用人单位应该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书,并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其完成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障关系的转移手续。同时,员工也有义务按照双方曾经达成的契约,准时办理好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有必要向劳动者偿付经济补偿,那么就应该在工作交接完全完毕后才支付这笔款子。此外,用人单位对于之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要保管两年时间以供备查之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最高年限规定是多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原则上不可超过十二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若劳动者每月报酬高于用人单位所处的直辖市或设有区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依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进行计算,在此情形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上限仍为十二年。值得关注的是,若劳动者每月报酬并未超出上述标准,那么经济补偿金将不受十二年期限的局限性,应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每年一次,支付一个月薪酬的标准来执行向劳动者支付的义务。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要件主要包括:通知书必须明确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愿,并注明解除的理由和依据;通知书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并在送达时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因过失而解除合同的情况,通知书送达对方后即可生效;但对于非过失性解除,尽管通知书已生效,仍需按照法律规定的通知期限等待期满后,合同关系方可正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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