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立案是否已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醉驾刑事立案”在法律术语中指的是,行为人因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而可能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的危险驾驶罪,进而导致其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和侦查。在公安机关完成相关的侦查工作并形成完整证据链后,他们将会把案卷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若检察院认为证据确凿、符合起诉条件,便会作出起诉决定,然后再将案件转交至法院接受审判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有什么
1.主观方面存在差异性。
危驾罪的主体意志表现系明知故犯,也就是说驾驶员本已清楚认识到自身在道路上滥饮酒精后驾驶机动车辆或在野区道路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赛存在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风险,却依然故意做出这样的行为,甚至对其抱有期望或放任的态度。
相比之下,交管肇事罪的主观意志则是过失原则下产生的。
2.实际运作过程有所区分。
危驾罪的客观表现是在道路上滥饮酒精后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在野区道路驾驶机动车辆进行激烈追逐竞赛,并且这种情况的发生具有恶劣性质。
而交管肇事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在整个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运输管理规定,使得重大交通事故或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现象无法避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危险驾驶罪的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针对严重危险驾驶罪引发的民事赔偿事例,国家未设定其相应的固定数额作为参考标准。
实际上,赔偿金额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受害者在事故中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情况,其中可能涵盖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残疾赔偿金(如若受害者因此导致伤残)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个方面。
关于医疗费用部分,应以实际发生的开支为准进行计算;而护理费用则需要依据护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水平以及护理期的长短做出合理判断;此外,误工费用也需要按照受害者因事故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天数及其原本的收入状况来决定。
至于残疾赔偿金的支付金额,这与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息息相关,通常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内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指标,从受害者被评定为伤残之日开始,按照一定的年限进行计算。
最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则需要综合考虑到侵权方的过失程度及其行为对受害者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多种因素才能最终确定。
总的来说,每一个赔偿金额都必须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事例情况经过严肃复杂的法律程序进行裁决。
醉驾刑事立案是公安机关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犯罪行为展开调查和侦查。侦查结束后,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一旦证据充分、满足起诉要求,检察院将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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