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还可以取保吗
在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之后将不会再度采取此类强制措施,这是因为取保候审本身就是一项暂时性的、以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为目的的法律手段。一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从法理上讲就无需再行启动此项机制了。
然而,在某些例外情形之下,例如原先所做出的决定存在偏差或者案件的实际情况有所变更,经过法律规定的特定程序,可能会对强制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就是缓刑吗
1.否。
2.取保候审并非皆为缓刑之决断,通常需依案件实际状况予以裁量。
倘若案情严重,亦有可能判处实体徒刑。
且在取保候审阶段若再涉新罪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处。
维权策略如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此乃最为直接且便捷的途径。
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之际,可直接接触消费场所负责人,阐述自身遭遇以及所蒙受的损失,提出赔偿诉求。
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化解纷争。
此外,消费者协会调解也是较为普遍的维权手段。
权益受损之后,消费者亦可选择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以化解矛盾。
投诉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详尽注明投诉者姓名、住址、邮政编码及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受损事实等信息,并提出具体诉求。
值得注意的是,未经消费者协会同意,切勿邮寄票据、订单或实物以免遗失。
还可选择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依据与经营者先前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取保候审需要哪些人签字才能立案成功
取保候审的批准无需特定人员的签章以彰显“立案成功”。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一项刑事强制手段。关于是否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抑或人民法院在事例具体情形基础上加以决定的。例如,在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环节时,则应由公安机关批准决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便转为由人民检察院决策决定;而当进入审判环节之后,最终的决定权则交由人民法院裁定。在整个决定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无论是对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都要综合考量其社会危害性、案情的复杂程度、情节轻重以及预计会被判处罚金等多方面因素。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需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作为辅助条件。因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非仅仅依赖于特定人员的签章,而是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并经过全面综合的考量才得以做出。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后不会再度采取此类措施,因为它是为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而设的暂时性手段。一旦手续完成,无需再启动。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原决定有误或案情变化,经法定程序,强制措施可能调整。这确保了法律的灵活性和公正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