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以由谁决定

最新修订 | 2024-10-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权主要由公安机关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若发现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存在法定情形时,有权对其采取先行拘留措施,以作为刑事侦查环节中的规制性措施之一。
刑事拘留可以由谁决定

一、刑事拘留可以由谁决定

刑拘事宜通常由我国公安机关负责决定和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当公安机关面临现行犯罪或严重涉嫌犯罪分子时,倘若存在法定条件,即可依法对其实施拘留。这种强制性手段便是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调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重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取保候审最长时间多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不超过十二个月,而对于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人员而言,这一时长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的执行期间,公权力机关都必须确保对案情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不受到任何阻碍或影响。

同时,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情况下,若发现其不再符合应受刑事追责条件或是相关期限已届满,须立即终止这些措施并解除对涉案人员的羁押

在此过程中,还需立即告知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当事人及相关机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刑事拘留是否属于旷工

刑事拘留并不适宜与旷工划上等号。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法定的刑事强制性措施,系由国家司法机构依循特定的法律程序有针对性地针对那些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采取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权利的手段,而非依据个人意愿所能随意做出的选择。旷工通常是从法律角度出发来定义的一个术语,它所描述的是劳动者在常规的工作日时间内未能按照公司或企业的规定获得相应的审批许可,却仍旧主动选择不到岗参加劳动这样的一种情况。因此,在劳资关系的范畴下,对于那些在遭到刑事拘留的过程中的员工来说,他们的用人单位暂时还无法直接判断其是否构成了旷工。然而,根据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们可以对这些员工的工作关系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处理。然而,具体的处理方案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权衡,其中包括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事件的最终判决结果等等。

刑拘决策及执行通常由我国公安机关负责。在必要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确保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治安和法律秩序。此举旨在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拘留可以由谁决定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7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5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8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5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6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6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01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1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6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强制措施·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泰州156****953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977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7****924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拘留可以由谁决定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可以依法决定并执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可以拘留那些正在筹备、进行犯罪,或者在犯罪现场指认、证据确凿的嫌疑人。检察院在受理案件时,如果情况符合要求,可以由检察院决定拘留,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民事拘留由谁决定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决定,针对涉嫌犯罪者;民事拘留则由人民法院决定,针对违反民事判决或裁定者。两者性质、适用范围和程序不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可先行拘留嫌疑人,如正在犯罪、被指认犯罪、有犯罪证据、企图逃避、可能销毁证据或身份不明等。
16浏览 2024-05-28
拘留由谁决定由谁执行
10w+浏览2024-10-19
刑事拘留民事拘留由谁决定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决定,针对涉嫌犯罪者;民事拘留则由人民法院决定,针对违反民事判决或裁定者。两者性质、适用范围和程序不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可先行拘留嫌疑人,如正在犯罪、被指认犯罪、有犯罪证据、企图逃避、可能销毁证据或身份不明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由谁决定
1、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决定的。 2、刑事拘留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45浏览 2024-09-18
民事拘留由谁决定
10w+浏览2024-10-28
刑事拘留可以由谁决定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拥有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公安机关拥有全面的刑事拘留执行权限。在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期间,当现行罪行或重大嫌疑人存在正在预谋进行犯罪活动、已经对犯罪行为实施或犯罪行为即刻被发现等法定情况时,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做出并立即施行刑事拘留决议。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权由谁决定
刑事拘留权利通常由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实行裁决。就公安机关而言,当面对现行违法者或严重犯罪嫌疑人时,若相关人员存在遵规守法预备拘留的情形,即可立即对其实施拘留措施。针对人民检察院自身调查的案件中,如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相关嫌疑人意图自我了断或逃避法律责任,尚待调查的有毁灭证据、伪造事实或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均有权决定适用拘留措施。
17浏览 2024-08-31
拘留决定由谁作出
10w+浏览2024-10-21
刑事拘留由谁决定谁执行
根据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是公安部门或检察院执行的,其中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刑事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目的是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自由。这个决定是基于初步的犯罪证据和侦查需要做出的,这样可以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由谁决定的
刑事拘留权通常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行使。当公安机关面对现行罪行者或严重嫌疑者时,如有国家规定的法定情形存在,则可先进行治安拘留。而在人民检察院自行调查的刑事案件当中,针对那些犯罪行为发生之后意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同样拥有拘留的权力。
38浏览 2024-09-04
公司里面的一个同事,因为在酒店里喝多了,把人给打伤了,现在又被抓派出所里,司法拘传、罚款、拘留由谁批准呀?
[律师回复] 法律就法院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措施的规定:<br/>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br/>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br/>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br/>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br/>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br/>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br/>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br/>(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br/>(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br/>(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br/>(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br/>(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br/>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br/>(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br/>(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br/>(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br/>(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br/>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br/>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br/>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br/>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br/>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br/>拘传应当发拘传票。<br/>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br/>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2.1k浏览
行政拘留由谁决定
10w+浏览2024-10-21
刑事拘留由谁决定谁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部门或检察院依法实施的,其中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刑事拘留是一种紧急情况下的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自由。作出这一决定的依据是初步的犯罪证据和侦查的需要,以确保侦查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由谁决定谁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由公安部门或检察院依法执行,其中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刑事拘留作为紧急情况下的强制性措施,旨在限制犯罪嫌疑人自由。此决定基于初步犯罪证据与侦查需求,确保侦查活动顺利进行。
9浏览 2024-08-28
留守人员工资由谁决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由公司决定,但是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请参阅《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如下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留守岗位职责 1.留守人员的总职责是:“查漏补缺,全面保护公司财产”,尽可能做到全面、细致、妥善。 2.留守人员每月有四天的休息日。正常工作时间: 每日18:30--次日8:00 3.留守人员必须每日对所有场所进行检查,查看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其它涉 及到安全的因素进行排查及排除,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关闭场所。 4.同时要负责留守期间的来客接待、电话接听、货物接管及紧急事件的处理, 做好相关登记或并有关人员联系。 5.上午上班门市的开门及下午下班的关门。 6.留守人员因事不能正常留守时,请妥善处理相关职责后,并报请总经办后方 可离开。 7.留守人员必须在留守期间认真工作,绝不能出现与公司其它要求背道而驰的 行为。 8.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防偷,防盗,防抢。等待下一步资产处理时,清点,盘存,运输。 管理人完成清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协助管理人清理破产财产、负责破产企业的安保工作、保卫破产财产,协助清理对外债权、确认破产债权等等。 严格从法律上说属于管理人聘用的工作人员。
385浏览
刑事拘留由谁决定
10w+浏览2024-10-24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可以由谁决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77****457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35****659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0****513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